江西警察学院简介
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办学条件
基本办学条件。学院校园占地1932.69亩(1288459.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31.83万元。图书馆藏书82.72万册,电子图书近600万种。校内实验实训场所60个,校外实习基地35个。
学科与专业
学院设11个教学系部,经批准设置1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4449人。现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等9个公安专业,法学、信息安全、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个普通专业,覆盖法学、工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2015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2019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被评为江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师资队伍
教职工总数43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52人,副高级职称102人,博硕士学位258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省政府津贴3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省教学名师8人、公安部教学名师3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聘请的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人;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
教学质量工程
学院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3门国家精品课程,省部级精品类、示范类课程33门。有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4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个,2013年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团队获批为第一批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
科学研究平台
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分别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被江西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重点实验室。2015年6月,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与防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第四批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建设经费2000万元。2012年开始与公安部经侦局合办《经济犯罪侦查研究》刊物。学院建有8个院级研究中心。2017年4月学院物证鉴定所获得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教学科研成果
2010-2019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344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07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833项,其中省部级奖41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立项课题81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1项、省部级359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208部,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公安部优秀培训教材1部,江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12项研究成果得到公安部、江西省领导批示肯定。
合作办学
学院先后与湖南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开展教师、本科生互派、学分互认、考试等教学合作;与省内外公安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学院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学院、英国林肯大学、伦敦警务学院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为师生拓宽了学习进修渠道。近年来,我院共计派出92名教师前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新西兰、法国等国家进行短期培训、访学或进修。
人才培养
自1978年恢复学历教育以来,学院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人,其中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毕业生1096人,升本后培养本科毕业生5950人。他们中涌现了以程永林为代表的全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14人。为柬埔寨、坦桑尼亚、玻利维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培训高级教官和警务技术人员。培训省内外在职民警10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