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1998年3月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有跳马、圭塘两个校区和洞井培训中心,占地面积800亩,固定资产4.7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在校学生9100余人,在岗教职工751人。
校内设有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械制造、航空服务与管理、基础教育、士官、继续教育等7个二级学院以及政治理论课、体育工作(教学)2个教学部,开设有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导弹维修、应用电子技术等23个专业。
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和特色专业各2个、省级精品专业5个、中高职衔接重点建设项目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和专业教师技能教学水平培训认证基地各1个。
学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首个“航空职业教育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军队装备修理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空军航空修理系统教育培训中心、从业人员资格考核认证中心、空军装备修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设于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在356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7人,副高职称142人,双师素质教师194人;有企业兼职教师200余人,其中客座教授30人,技术骨干及能工巧匠170余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9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省级技术能手20名,国内外访问学者23名,空军专家库专家1名,院级教学名师8人。
学院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产业、产教融合;坚持以校企合作为主线,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植根航空,军地融合,协同创新,打造军队和航空特色品牌。
全面深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条件建设、培训能力建设,已成为办学特色鲜明、品牌优势突出的全国知名高等职业院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管理始终坚持从严治校方针,全面推行军事化管理,以培养学生严明的纪律观念和严谨的思想作风,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军事化管理包含《学生生活制度》、《仪容风纪和礼节礼貌规定》、《着装规定》、《学生日常行为十条禁令》等制度。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空中乘务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为英语语种,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cm至174cm,或垫脚摸高达2.12米以上,男生身高173cm至185cm。必须先经我院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2.机场运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身高172cm以上,必须先经我院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3.通用航空航务技术专业要求:只招男生,无色弱、色盲、口吃,原则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无色弱、色盲;
5.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要求: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条件执行,详情请参见我院招生网页;
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2.学院另设置优秀大学生标兵奖,发给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新生入学须知
接到录取通知书在当地须办以下手续
1.户口迁转
定向培养士官无需迁移户口。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湖南省学生需拿本人的户籍内卡,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辖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带至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外省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348号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户籍内卡或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二者所填姓名必须一致。迁移证或户籍内卡上必须填有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码的,须在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号码,才能在我院落户口。迁转户口同学,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标准到学院保卫处交户口工本费,由学院统一办理。
2.到毕业中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带至我院,党、团组织关系分别转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政治部、团委。
3.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市教育局招生办或毕业中学领取纸介档案带至我院。
报到时应携带的证明、证件
1.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
2.纸介档案,户口关系迁移证(需迁移户口的考生)
院系 | 专业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学院 | 飞行器维修技术(飞机主体修理) |
飞行器维修技术(飞机附件修理) | |
飞行器维修技术(飞机装配与调试) | |
飞行器维修技术(发动机主体修理) | |
飞行器维修技术(发动机附件修理) | |
飞行器维修技术(发动机装配与调试) | |
飞行器维修技术(民用航空发动机修理)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
复合材料工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 | |
航空机械制造学院 | 飞行器制造技术(航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
数控技术 | |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学院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导弹维修 | |
应用电子技术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民航通信技术 | |
航空服务与管理学院 | 空中乘务 |
机场运行(地面服务)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
民航运输 | |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 |
士官学院 | 飞行器制造技术(航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海军)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海军) | |
飞行器维修技术(空军)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空军) | |
导弹维修(空军) | |
导弹维修(空军第四基地) | |
导弹维修(火箭军) | |
机电一体化技术(火箭军) | |
应用电子技术(火箭军) | |
通用航空器维修(陆航)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陆航) | |
无人机应用技术(武警) |
项 目 | 金 额 | 备 注 | |
学 费 | 定向培养士官专业:800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8000元 | 每学年开学时收取。其中:士官学费为暂收;入伍后按政策补偿。 | |
住 宿 费 | 公寓:1200元、1000元 宿舍:600元 | 每学年开学时收取 | |
代 收 费 | 书籍课本费 | 800元 | 每学年开学时收取,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
军事化管理服装及被装费 | 定向培养士官专业:223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880元 | 新生入学报到时收取(只收取一次) | |
定向培养士官专业体检费(军检) | 180元/年 | 新生入学报到时收取 |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体检费 | 80元 | 新生入学报到时收取(只收取一次) | |
住宿空调费 | 200元/年 | 新生入学报到时收取 | |
保险费 | 60元/年 | 新生入学报到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