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丽江教育学院和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于2001年组建的丽江教育学院。原丽江教育学院始于1978年,原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始于1906年,经过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传承与融合,2006年组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百年师范教育的积淀,卅年专科办学的实践,学校形成了“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服务地方重点产业、服务地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特色和优势,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丽江、迪庆、怒江“中小幼教师人才辈出的摇篮”。学校坚持植根滇西北,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成为一所立足丽江、服务滇西北、面向云南的应用型地方院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学校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坚持培养“品德好、专业实、能力强、素质高,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形成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不断推进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管理、教育设施的现代化。
学校占地1148.02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2.7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5459.1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6.50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6359人,在职教职员工430人,专任教师34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01人(其中博士10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12人(其中教授19人),“双师型”教师159人,云南省高校教学团队3个,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云南省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个,云南省教育功勋奖获得者1人。有来自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教师165人;开设52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建有101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有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实习实训基地6个。拥有2项国家级(子项目)、64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连续两届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近三年学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8%以上,近四年连续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办学优势:
1.我校是省属公办高校,具有38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办学规范,社会声誉良好,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各类专业人才。
2.我校教育教学质量高,专业建设有特色,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专科办学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拥有的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项目数量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充分反映了我校办学的水平与实力。
3.学校的地理优势十分明显,位于三项世界遗产地、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中国十佳魅力城市——云南丽江市古城区。丽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风光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了极佳的环境
2017年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层次学制招生对象计划
英语教育文史、理工大专3年高中130
思想政治教育文史类大专3年高中60
语文教育文史类大专3年高中160
数学教育理工类大专3年高中152
生物教育理工类大专3年高中60
化学教育理工类大专3年高中50
现代教育技术文史、理工大专3年高中40
学前教育文、理、三校大专3年高中、三校200
小学教育文史、理工大专3年高中130
音乐教育艺术、三校大专3年高中、三校40
美术教育艺术、三校大专3年高中、三校40
体育教育体育大专3年高中100
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一)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及纪委的全程监督。
(四)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
2.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再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4.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学校专门设置有帮困助学基金,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还可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学生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内外的各类资助:丽江市红十字会、丽江市慈善会等每年都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奖学金制度:按年度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还进行“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入选的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就业方式及形式:我校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多方位满足社会需求。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重视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能力的培养。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及职能部门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我校2012年至2015年的年终就业率分别为:97.1%,98.3%,98.4%,98.84%。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院系设置及收费
院系专业
中文系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初等教育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数学教育、计算机教育、物理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供用电技术、初等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命科学系食品营养与检测、园艺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生物教育、化学教育
外语系英语教育、旅游英语
旅游与经济管理系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文化事业管理、地理教育、物流管理
艺术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体育系体育教育、体育保健、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教育科学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学费:3400元-6500元/年,
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生公寓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